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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兰县检察院“三个一”促推“法治副校长”实质化履职
2023-12-2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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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-20

  少年强则国强。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,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娃娃抓起。近年来,贺兰县检察院与教育行政部门紧密配合,开展常态化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,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,努力为学校、师生、家长提供优质的法治教育产品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2023年,先后荣获全区“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”、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
  近日,应勇检察长在受聘为北京四中法治副校长聘用仪式上强调“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,助力培养崇尚法治、自信自强的新时代接班人”,为贯彻落实好此要求,贺兰县检察院在对贺兰县域十余所中小学、中职院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结合工作实际,提出了“出台一个工作办法、推出一批优质课件、打造一支专业团队”的“三个一”工作思路,促推“法治副校长”实质化履职,助力平安校园建设。

细化工作办法,调整队伍结构,优化人员配置

  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,形成“一把手”安排部署、重点环节亲自过问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随着该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,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挑战,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联合印发的《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》,结合本地实际,11月28日,与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会签出台《贺兰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具体职责、工作内容、履职方式等工作标准,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规范化、“实职化”。同时,在原有8名“法治副校长”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为以院领导、部门负责人为主的13名“法治副校长”,达到县域所有初、高中和中职院校全覆盖。12月11日,在贺兰一中举办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,检察长李薇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陈保家及13所中学、中职院校负责人、聘任检察官参加仪式。

补充新鲜力量,导师帮带培养,打造专业团队

  选用16名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有事业心责任感的青年检察干警为成员,组建“青禾”普法宣讲队,作为“法治副校长”的力量补充。每2名成员由一名资深检察官作为导师帮带培养,加快成员专业能力、授课能力的融合、提升,同时制定团队管理办法及激励考核机制,确保团队作用有效发挥。“青禾”普法宣讲队的建立是贺兰检察院育人才、强作风、提素能的一项有力举措,是打造贺兰检察院“阳光雨露”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特色亮点的又一有力抓手,让贺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、青少年法治教育有人负责、有人担当、有人延续。12月12日,法治副校长受聘后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薇第一时间走进所受聘的贺兰县第一中学,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,以《远离违法犯罪  让青春飞扬》为题为6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授课,同时作为“青禾”普法宣讲队成员的导师,组织成员现场观摩学习。课堂上,李薇检察长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通过案例讲解、法条解读、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循序渐进地与学生交流,鲜活的案例、平实的语言、轻松的氛围赢得了广大师生一致好评,宣讲队成员也纷纷表示收获很大。

调整授课思路,打磨优质课件,增强授课效能

  与出台《贺兰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》、组建“青禾”普法宣讲队同步,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,深入分析研讨在校学生法治教育面临的新形式、新特点和新需求,依托“阳光雨露”未检特色品牌,统筹来自不同业务条线的导师,围绕在校学生预防违法犯罪、青春叛逆期学生的正确引导、高年级学生学法守法和法治意识提升等方面针对性制作打磨课件,建立课件库。刑事检察条线的导师侧重多发、新发网络犯罪等犯罪类型课件的研究指导;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检察条线的导师以普及“两法”、民法典为方向指导研究制作课件。11月以来,已制作《以案释法 守护少年的你》、《构建和谐校园 抵制校园欺凌》等优质课件10余个,试讲评比1次,进校园宣讲6次。下一步,宣讲队将以组织的形式、团队的力量协助“法治副校长”在全县初高中、中职院校开展“菜单式”的精准普法,促进宣讲活动有针对、广覆盖、多形式、见成效。

多样形式交流,同步能力提升,促进形成合力

  为进一步促进“法治+教育”形成合力、深化建校合作,联合县教育体育局以同堂培训、座谈交流、文化沙龙等多种形式加强教师与检察干警互相学习、增进交流、共同提升。学习交流中,教师展示授课风采、探求法治需求,检察干警播撒法治“种子”、学习教师课堂组织与驾驭能力,教学相长、相互续航,共同提升了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水平。11月23日,法治副校长、“青禾”宣讲队成员与学校骨干教师、学生代表60余人参加的法治思政同堂培训后,参加者均表示此种形式务实有效,大家都收获颇丰。

  “法治副校长”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、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保障,有利于帮助孩子扣好“人生第一粒扣子”。接下来,贺兰县检察院将持续围绕“三个一”工作思路,按照《贺兰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》的规定,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,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,协助校园开展安全管理和依法治理,以更饱满的检察情怀、更切实的工作举措、更有力的法治担当,促推“法治副校长”实质化履职,扎扎实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“朝阳事业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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